第169章 日记(第3/3 页)
李光伟开始杀人是从他加入那个组织后的第十个月开始的,他杀死的第一个人也是组织“介绍”的,是一个在杭城无亲无故,且刚因为偷窃同事财物而被解雇的工厂小妹。等他将对方杀害后,也按照组织的意思,将尸体交给了组织。
从此之后,李光伟就好像打开了心中的一扇大门,开始如发泄压力般,每隔几个月就去找组织讨要一个人的信息,自己则找机会过去杀了对方,最后再将尸体交给组织,用作前面给予信息的报酬。
李光伟的超能力是他加入组织的两年后,也就是2014年觉醒的,如同宋一书“推导”出的一样,是一个能通过潜入阴影之中进行快速移动的能力,被他称为“阴影潜行”。除此之外,他还提到到,在他觉醒了超能力后,组织对他的重视程度也上升了,开始邀请他参与组织内的一些管理方面的工作,也给予了他一个代号——“黑”。
接下来的日记,基本上就变成了李光伟的杀人笔记了,关于日常内容他是再也没写过了,但对于杀人过程,包括但不限于杀人前的准备、怎么杀的人、以及杀完人后带着尸体离开的全过程,全都详细无比,生怕忽视一个细节地记录在了笔记上,这也就导致虽然李光伟后面基本每隔几个月才会写一次日记,但却依旧写出了数量惊人的文字,从他让杀人内容能够占据日记剩下的一半。
不过除了杀人内容外,李光伟也还是会写点别的的,不过也都是和杀人有关的,例如今天在接到了某个客户,“他”怎么怎么了,我觉得可以正义地杀掉这种社会的渣滓之类的话。
而距今两年前的一篇日记中,李光伟还浓墨重彩地描述一次杀人经历,正是“工地剥皮杀人案”。在书页中,他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他是如何得知那个房地产公司的无耻,又是为何把目标放在了那个经理身上,如何在暗中跟踪他,结果却刚好看到他走进工地,于是顺势也进入其中杀掉对方,并心血来潮决定剥个皮,再挂挖掘机上公之于众的全过程。
或许是因为那段时间李光伟小说看得比较多,写那段日记时还用上了写小说一般的写作手法,各种心理描写、外貌描写、侧面描写等等等等,而且文笔还及好,秒杀了如今网络上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网络小说作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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