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 杂谈(第1/5 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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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岚十,今年33,好吧,过完年了,虽然是地球的,但也算是过年,今年34了。
什么?这书没有过年特别篇?
你们在逗我?你们以为节假日的时候这个狗作者会更新吗?你们在看不起谁?就这种能一天24个小时有18个小时都是喝醉状态的作者,你还指望他勤奋更新?就现在这个时间都是喝醉以后半夜突然醒来没事干写书的。
噢,你们不会以为中午12点发的章节就是12点写的吧?有一种功能叫定时发送章节啦!
我以剑圣的名义给诸位担保,这个狗作者比起你们送礼物给他,更希望你们跑他家里请他喝酒,要不是他水字数太厉害,怕人发刀片,早就把家庭地址写在书里了。
这些闲话不说也罢,还是说说我这个主角吧。
我呢,少年成名,非常牛批,长得帅,人又强,下面有特长,简单来说就是天生的主角,放到汉朝少说也是个刘秀级别的位面之子。
剑圣这种名号,对于我岚十来说其实没有任何意义,我当年去挑战老剑圣,纯粹就是正义感作祟,那个老东西仗着自己是剑圣整天在街上摸小姑娘屁股,我岚十能视而不见吗?
当然不能,这种事情居然不带上……咳咳……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猥亵良家妇女,所以我站出来了,这就叫正气凛然,从此以后能在这条街上摸小姑娘屁股的只有我岚十。